享誉全球的土耳其作家,帕慕克是六本小说的作者,《我的名字叫红》于一九九八年推出后,已被译成至少二十种语文之多,可算是帕慕克最享盛名的代表作。整部小说以色彩、景物、图画为背景,道出十六世纪鄂图曼帝国的秘辛。透过一位遭到谋杀的画家(镀金师高雅‧埃芬迪),去铺陈各种叙事声音,由死者本身到凶手到周边的各种人物及动植物:姨丈、小孩奥罕、守活寡的莎库儿及追求她的布拉克,或以斯帖、奥斯曼、三位画师(除了橄榄,还有蝴蝶、鹳鸟)、撒旦,乃至马、狗、树、金币、死亡、红色等。帕慕克不断就谋杀事件的历史与社会脉络、个人与国家、艺术与宗教、公共与私人、个别境遇与共同命运,扣紧三本书的插画(尤其针对苏丹特别属意的《庆典之书》及主角正在进行的「一本秘密编纂的书籍」),去「图」显政治、爱情、美学信仰的冲突及其暴力。这部作品与其说是以谋杀与侦探情节为主轴,不如说它是个故事拼图、历史缩影及权力重新被腾写的版面,一再以新色彩、布局、主题、人物去再度建构、理解,让个别叙事者的真相再现方式化入更大的图画展轴的缝隙之中。一方面运用有如电影的「缝合」(suture)技巧,连结情节, 扩充人物心理之发展面向,另一方面则又引爆更多的问题,把叙事体的完整、封闭性予以质疑和解除,以便读者仔细玩味,看出景物在细部铺写(detail)、小节复制(miniature)、背景秘辛揭露、重新誊写的过程里,一再以新的面貌出土。每一位叙事者的故事真实性也因而成为水中明月,不断引发涟漪作用,跟着其它继起的叙事角度而起伏、波动、蜕变、破裂、瓦解。
以「红」这个主色调为例,它充斥了全书的篇幅,由鲜血(王子弑父兄、画师杀同事)到红地毯、红蜡烛、红墨水、红衣裳、红丝纱、远方红船,或红色所象征的热情、真诚,可算得上是既能与各种历史谋杀篡位、情色角逐、剧烈痛楚等联想在一起,但也与个人的死亡、记忆、作画活动,乃至喜悦、自由等情感彼此辐辏。如在一二九页,「我的思想,我面前的事物,我的记忆,我的眼睛,全部,融合在一起,化为恐惧。我分辨不出任何单一颜色,接着,我才明白,所有色彩全变成了红色。我以为是血的,其实是红色的墨水;我以为他手上的是墨水,但那才是我飞溅的鲜血」。不过,到一三八页,色彩则是「眼睛的触摸,聋子的音乐,黑暗吐露的话语」,红色是「炙热、强壮」的象征,与情欲、纯正几乎划上等号,「红」这位叙事者更透过两位画家的对话,问「红」的感觉、意义及气味,视红为对阿拉的狂热信仰,及对伊斯兰艺术的坚定理念(本土艺术超过威尼斯的艺术)之表征,「红」的意义在于「它出现在我们面前……我们无法向一个看不见的人解释红色」,一如「受撒旦诱惑的人为了否定真主的存在,坚持说我们无法看见真主」(一四○页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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